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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树也有“芯片”?守护者是他们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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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树也有“芯片”?守护者是他们……

茶树也有“芯片”?守护者是他们……

4月28日,曾被冠以(guānyǐ)“宜宾首富”的四川某盛(mǒushèng)集团(jítuán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某盛集团)创始人罗正大(zhèngdà)(zhèngdà)收到法院判决书。罗正大起诉四川某盛集团公司决议纠纷案,宜宾市(yíbīnshì)翠屏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支持了罗正大的诉讼请求,判决四川某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《股东会决议》不成立、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某盛集团负担。 在宜宾商界,罗正大(zhèngdà)是一个传奇人物,曾创办并担任四川(sìchuān)某盛集团董事长、法定代表人。宜宾商界多名人士证实,在上世纪90年代(niándài),他是公认的“宜宾首富”。但在2023年11月4日,在宜宾独自生活的罗正大险些(xiǎnxiē)被以患(huàn)精神病为由送往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。事后,该院回复系罗正大亲属打电话称其疑似患有精神障碍疾病请求(qǐngqiú)出诊接诊,但出诊医生认为罗正大现场(xiànchǎng)无确切(quèqiè)冲动伤人、毁物行为,根据相关法律并结合出诊现场实际情况,罗正大不属于强制入院治疗的范畴。 这起诉讼,也意味着73岁的罗(luó)正大与家人矛盾公开化。 2025年(nián)3月4日上午,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第21审判庭开庭,罗正大(zhèngdà)向法院起诉,请求确认四川某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《股东会决议》无效(wúxiào)。 ▲3月4日庭审结束,罗正大走出法院(fǎyuàn) 据悉(jùxī),2023年4月7日至16日,罗正大在成都住院治病。其间,4月10日某盛集团形成(xíngchéng)一份有罗正大签名并按(àn)手印的《股东会(gǔdōnghuì)决议》。但他否认参加了股东会并在决议上签字,因此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该决议“无效”。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,上述决议主要内容为(wèi)“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”,未涉及股东间具体利益。决议称(chēng)“本次股东会应到股东2人(rén),实到股东2人,代表100%表决权。股东会会议(huìyì)召集程序、表决方式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(guīdìng)”。最后还有包括罗正大在内的两名股东签名和手印。 罗正大认为,虽然该决议仅涉及“公司经营范围变更”,但他对股东会及决议并不知情,股东“罗正大”签名(qiānmíng)系伪造(wěizào)。“他们靠这份伪造股东签名的《股东会决议》,从市场监管部门骗取了(le)相关工商(gōngshāng)变更手续,这是不诚信的欺诈行为。” 据了解,某盛集团目前共有(gòngyǒu)两名股东,分别为四川某晟宙海(mǒuchéngzhòuhǎi)(mǒuchéngzhòuhǎi)科技发展中心(有限合伙)和罗正大。集团法定代表人罗某某是罗正大的二女儿,也是某晟宙海最大股东和实控人。 庭审中,某盛集团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一份罗正大(zhèngdà)的(de)大女儿签字按手印的《证明书》,声称召开股东会时罗正大“因病住院,无法亲临会议现场,遂由其家属、长女代行签署了当日的《股东会决议》”。但罗正大表示:“我没有授权委托她(tā)代我参加(cānjiā)股东会、代我签字。她是我的亲闺女,但没有擅自替我作主(zuòzhǔ)的权利。” 罗(luó)正大不认可该证明书,其代理律师文亮也对这份证明书的(de)真实性、合法性(héfǎxìng)、关联性不认可。在面对法官询问时,被告代理律师承认股东会的召集有瑕疵:没通知股东罗正大,决议上的股东名字确非罗正大签署。对方表示(biǎoshì)“可以调解”,但罗正大不同意调解。 4月1日(rì),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向原告释明:“案涉决议未依法履行召集(zhàojí)程序,也未依法通知原告参加股东会(gǔdōnghuì),故决议未成立。”原告罗正大遂(suì)将诉讼请求变更为:“请求确认2023年4月10日《股东会决议》不成立。” 4月(yuè)28日,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判决(pànjué)四川某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《股东会决议》不成立;案件受理费100元,减半收取计50元,由被告(bèigào)某盛集团负担。 罗正大,1952年9月出生在宜宾(yíbīn),如今独自居住(jūzhù)在宜宾城区。其妻张某某定居成都,大女儿嫁去北京,二女儿(èrnǚér)罗某某已将户籍迁往深圳。 作为某盛集团前董事长(dǒngshìzhǎng),罗正大声称该集团系自己一手创办。 ▲罗正大创业之初受伤的(de)手指 公开信息显示(xiǎnshì),四川某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(yuè)25日,注册资本金为1055.6万元,现任法定代表人是出生于1990年的(de)罗某某,即罗正大的二女儿。以上企业公开信息,在本次判决中(zhōng)法院予以了确认。 罗正大回忆,1994年某盛(mǒushèng)集团成立时,他和妻子张某某已(yǐ)经营(jīngyíng)着包括沙发厂、窗帘品牌店、茶楼、酒楼等多家小型企业,为便于管理而成立集团公司。因当时大女儿已年满18周岁(zhōusuì),因此在(zài)股权分配时他将13.35%的股权给了大女儿,他和妻子分别持股56.46%和30.18%,罗正大以最大股东身份控股四川某盛集团。 ▲罗正大创办的(de)大酒楼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天眼查了解(liǎojiě)到,四川某盛集团目前共有两名股东,其中四川某晟宙海(mǒuchéngzhòuhǎi)(mǒuchéngzhòuhǎi)科技发展中心持股70%,罗正大(zhèngdà)持股30%。而罗某某是某晟宙海的最大股东,持股46%;她持股99%的四川某泰笑言科技有限公司又是某晟宙海的第二大股东,持股34%。罗某某目前系(xì)某盛集团实际控制人。 对于其间(qíjiān)的股权变化,罗(luó)正大的代理律师文亮出示证据显示:2015年3月10日,罗正(luózhèng)大与(yǔ)罗某某签订四川某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(xiéyì),罗正大将其持有的四川某盛集团有限公司56.46%的股权作价596万元,及股权权利义务一并转让,罗某某则需在协议签订后15日内将转让金一次性付给罗正大。 按照文亮的说法,“这份明面上的股权转让协议(xiéyì),实质是赠与协议。”罗(luó)正大不承认字是他签的,但笔迹鉴定结论显示与罗正大笔迹一致。对于这份股权转让协议,罗正大则坚称(jiānchēng)其56.46%的股权是在自己的不知情情况下被(bèi)转走的。 这份协议转让的实际情况是否如罗正大所述,记者(jìzhě)试图联系罗某某,但截至发稿未获(wèihuò)回应。 2023年,罗正大从成都独自返回(fǎnhuí)宜宾生活。 从成都回到宜宾后,罗正大暂住在与宜宾金江(jīnjiāng)小区相邻的(de)德盛福酒楼和九粮老窖酿酒公司5楼家中,金江小区早年由某盛集团开发,二者共用一个大门。平时(píngshí),他深居简出,某盛集团安排了一名保洁工人每天(měitiān)负责帮(bāng)他做饭。直到2023年11月4日,他险些被送往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。 某盛集团门卫张明友目睹了当天事发全过程。他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,当日13时左右,正在值班室午休的他突然被说话声惊醒,睁眼一看一辆救护车开了进来(jìnlái),便上前(shàngqián)询问情况(qíngkuàng)。结果,他被告知楼上有个精神病人有家暴倾向,家属通知精神病医院将(jiāng)其送医治疗。 张明友(zhāngmíngyǒu)称,他当时一头雾水,因为楼上只有一个人居住,就是某盛集团老董事长罗正大(zhèngdà),“从没听说过老罗总有精神病。”他赶紧(gǎnjǐn)给罗正大打电话。 罗正大挂掉电话后,探出头说“这里没有(méiyǒu)精神病人,你们搞错了(le)”,并往楼下走。当地社区多名(duōmíng)工作人员也在现场,罗正大称一名周姓男子抓住他胳膊试图强行将他推上(tuīshàng)救护车。在双方交涉过程(guòchéng)中,又有派出所(pàichūsuǒ)民警赶到。罗正大继续强调自己没有精神病史,也没吃过治疗精神病的药物。有人向他出示了一张有他本人签名、授权委托张某“负责处理本人在接受治疗过程中的一切(yīqiè)事务”的授权委托书。罗正大一看,委托书的签名根本不是自己所写。 ▲有罗正大签名的授权委托书(wěituōshū) 受访者供图 在现场十多人中,罗正大称,自己唯一认识的(de)是其妻兄的孙子张(zhāng)某翔。他说,后来自己才知道“授权委托书”上(shàng)的“张某”,其实是张某翔签的“张翔”二字。 ▲张翔填写的罗正大院前医疗急救病历(bìnglì) 受访者供图 2023年11月(yuè)27日,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也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复:“11月4日11:47,我院精神综合科接疑似患者罗(luó)正大女儿的电话,称其父亲(fùqīn)疑似患有精神障碍疾病,请求出诊接诊。12:47,急诊科派出一名医生、一名护士乘坐救护车到达翠屏区金江小区患者楼下,到现场后(hòu),张翔(zhāngxiáng)(zhāngxiáng)(自称罗正大老人(lǎorén)侄孙)、社区工作人员(2人)等(děng)告知罗正大在(zài)楼上,目前情绪激动,担心其跳楼。根据张翔要求(yāoqiú),出诊人员开车驶离小区,在建设路等候(děnghòu)通知。13:10,出诊人员接到张翔的电话通知后再次到达金江小区患者楼下,在铁门外与罗正大进行交流,大约2分钟后,张翔及两位民警从(cóng)楼上下来,交谈中断。随后,罗正大在社区工作人员及民警陪同下返回楼上,出诊人员未上楼(shànglóu)。交谈期间隔着(zhe)铁门,门外有门卫,门内有罗正大、社区工作人员、张翔及两位民警在场,整个过程,出诊人员未与老人发生直接的肢体(zhītǐ)接触。由于在整个过程中,罗正大女儿始终未曾露面,现场无其他直系家属,出诊医生只能与张翔及社区工作人员、民警等进行沟通,并告知罗正大现场无确切(quèqiè)冲动伤人、毁物(huǐwù)行为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出诊现场实际情况,罗正大不属于强制入院治疗的范畴。故在15:00由张翔进行院前病历(bìnglì)签字后,医护人员随车离开现场。” ▲被(bèi)“送医”当日,里面的铁门被人打开,救护车开了进去 ▲被“送医”时,罗正大独自居住在大楼5层(céng)的家中 今年3月4日(rì),罗正大在庭审结束后赶赴成都,在小区楼长见证下与妻子张某某见面交谈(jiāotán)。据他提供(tígōng)的双方(shuāngfāng)谈话录音显示:张某某称欲送罗正大去宜宾四医院心理门诊检查是她一个人的行为,二女儿罗某某不知情。 ▲宜宾市民政局管辖的宜宾四医院(yīyuàn)回复 记者(jìzhě)在采访中了解到,罗正大夫妇大概在2006年左右淡出宜宾商界,某盛集团由聘请人员管理(guǎnlǐ)。在记者采访中接触的宜宾企业家看来,张某某(mǒumǒu)管理某盛集团多年,也很(hěn)不容易。在此前数十年间,他和妻子一度被宜宾商界认为是“模范夫妻”。 但在2024年,张某某以“夫妻感情破裂”为由起诉离婚。在法庭上,原告方出示了罗正大举起酒瓶试图抛掷伤人的(de)视频,但因该(yīngāi)视频不完整未(wèi)被法庭采信,法院最后判决不准离婚。 ▲罗正大和他(tā)尚未完工的天文馆 罗正大表示,目前二女儿罗某某是某盛(mǒushèng)集团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控制人,他感觉自己“成(chéng)了被边缘化的小股东”。他认为,两姐妹应该平均享有某盛集团的股权和受益权,他之所以要(yào)拿回属于自己的股权,“目的就是要让两个女儿平等(píngděng)受益”。 自开庭以来,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(zhìdiàn)罗正大的妻子张(zhāng)某某、二女儿罗某某、侄孙张某翔等人了解相关(xiāngguān)情况,均未获对方回应。罗正大代理律师文亮表示(biǎoshì),目前罗正大正准备以“撤销赠与”在深圳起诉,让罗某某返还股权。 编辑 包程立(bāochénglì) 责编 魏孔明 (下载红星新闻,报料有奖(yǒujiǎng)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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